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曾荣丽,周岗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川0180民初4382号 |
案由 |
抚养费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周岗:本院受理(2021)川0180民初4382号原告曾荣丽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原告与被告你离婚;2.婚生次女周雪、三子周文强随原告生活,被告你每月支付抚养费4000元;3.夫妻无共同财产,被告你在外的债务与原告无关;4.家里房子归儿子周文强所有。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3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9: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桥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