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斌,谭杰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川0180民初4063号 |
案由 |
同业拆借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谭杰:本院受理的(2021)川0180民初4063号原告陈斌与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判令:1.被告立即归还借款本金24773.5元及逾期利息(利息以本金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市场贷款利率计算至还清之日止);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3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桥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