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苏立功,罗中宝, 简阳市新天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简阳市全胜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重庆雷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川0191民初14706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罗中宝、重庆雷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川0191民初14706号原告苏立功与被告你们、简阳市全胜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简阳市新天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你们向原告支付工程款609013元及资金占用利息;2、被告简阳市全胜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简阳市新天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工程款承担连带支付责任;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易程序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1月4日13时30分在本院贾家法庭开庭。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