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兵,四川炳如星辰装饰有限公司,李显云, 简阳市尊尚君豪娱乐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川0191民初13802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四川炳如星辰装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川0191民初13802号原告张兵与被告李显云、简阳市尊尚君豪娱乐有限公司、你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李显云、你公司立即支付原告劳务报酬40000元及因追索产生的合理费用5000元;2、被告简阳市尊尚君豪娱乐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易程序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0月28日9时30分在本院贾家法庭开庭。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