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四川铭维医药有限公司 ,简阳星科医院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14民初2035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简阳星科医院:本院受理原告四川铭维医药有限公司与被告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川0114民初2035号民事判决书、不履行生效裁判司法风险告知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判决被告你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7520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等。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7-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