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谢燕, 四川省简阳市红塔房地产开发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川0180民初2733号 |
案由 |
同业拆借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谢燕:本院受理的(2021)川0180民初2733号原告四川省简阳市红塔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决:1、二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原告代为承担的担保责任159858.37元;2、二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暂计119.67元(利息以担保责任数额为基数,自原告承担担保责任之日即2021年5月19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实际主张至二被告清偿全部欠款之日止,暂计算至起诉之日);3、二被告承担本案保全费、诉讼费等纠纷解决费用。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禾丰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7-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