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婷婷,字东杰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80民初305号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字东杰:本院受理(2021)川0180民初305号原告张婷婷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原告张婷婷与被告你于2020年7月21日签订的《舞蹈预售合同》;被告你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张婷婷返还28000元,并向原告支付违约金750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0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