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旭良,张美路, 建德市华宇日用品有限公司 ,义乌市缕新日用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19)浙01民初3711号 |
案由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美路、义乌市缕新日用品有限公司:原告杨旭良、建德市华宇日用品有限公司与被告张美路、义乌市缕新日用品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其它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9)浙01民初3711号裁判文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0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