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郑小平,柴小芳,周江, 浙江晨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浙0127民初4592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郑小平: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晨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你、柴小芳、周江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127民初459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