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余海,严显文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浙0424民初2112号
案由
同业拆借纠纷
公告人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人民法院
内容
严显文:本院受理原告余海诉被告严显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兹公告送达(2021)浙0424民初2112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1、被告严显文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余海借款25100元及逾期利息损失(以25100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12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借款清偿之日止);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生效。
刊登日期
2021-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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