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临海市江华汽摩部件厂,周绪训, 浙江衢州市承基涂料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浙0803民初2069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
内容
临海市江华汽摩部件厂、周绪训:本院受理(2021)浙0803民初2069号原告浙江衢州市承基涂料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原告诉请:1、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486082.36元及利息;2、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30日上午0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08-2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