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卢衍君,吴建旺, 格仕特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0)浙0382民初695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吴建旺、格仕特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卢衍君诉被告吴建旺、格仕特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浙0382民初695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民事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吴建旺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45日内。格仕特集团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9月3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4-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