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权伟强,黄东海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陕0116民初2220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内庴镇新垵村田中央126号黄东海(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权伟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116民初22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黄东海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权伟强剩余借款166700元,并支付以166700元为基数自2021年2月10日至借款还清之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还款利息。你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鸣犊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