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丽娜,张玉广,曹云飞, 西安瑞金实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陕0113民初13219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西安瑞金实业有限公司、张玉广、曹云飞:本院受理原告张丽娜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2021)陕0113民初1321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西影路法庭4层40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