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许姜德,梁丽群, 高要区金利镇富力王五金厂 ,上海春塑实业有限公司 ,昆山市玉山镇卡时夫服饰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昆山市玉山镇卡时夫服饰商行:本院受理许姜德与昆山市玉山镇卡时夫服饰商行、上海春塑实业有限公司、高要区金利镇富力王五金厂、梁丽群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