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宝义,龚建军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0)鲁0203民初2594号 |
案由 |
其他民事 |
公告人 |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龚建军:上诉人王宝义就(2020)鲁0203民初2594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诉讼请求主要内容:改判(2020)鲁0203民初2594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