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冠城分社,罗汉,廖诗梦,魏博,谢海英, 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 ,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冠城分社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川01民终22190号,(2020)川0104民初1号 |
案由 |
旅游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魏博、谢海英:本院受理的(2021)川01民终22190号上诉人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冠城分社不服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2020)川0104民初1号民事判决上诉被上诉人罗汉、廖诗梦,原审第三人魏博、谢海英旅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上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区第十八法庭进行庭询谈话,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