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曾浩, 长沙市开福棚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餐创联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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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曾浩、江苏餐创联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长沙市开福棚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B221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