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邹志辉,袁丽丽, 河源万绿水乡投资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粤1625民初2169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邹志辉、袁丽丽:本院受理原告河源万绿水乡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邹志辉、袁丽丽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1625民初2169号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2月17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