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康涛,张仿彬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粤1303民初2017号
案由
占有物返还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内容
张仿彬:本院受理原告康涛诉你占有物返还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1303民初2017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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