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龚雪萍,卓新平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0232民初527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卓新平:本院受理原告龚雪萍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232民初5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大布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