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慧,叶裕圣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粤0282民初1665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叶裕圣:本院受理原告陈慧与被告叶裕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282民初1665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活动规则及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案件查询密码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下午15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