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得意,罗佳欣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粤1581民初2215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罗佳欣:本院立案受理的(2021)粤1581民初2215号原告王得意诉被告罗佳欣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原告提供的证据、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诉讼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陆丰市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2.判令被告归还欠款112840元;3.判令被告归还原告母亲欠款4500元;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2月22日上午9点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