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冯洁梅,邹健彬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5322民初710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邹健彬:本院受理原告冯洁梅与被告邹健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5322民初710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判监督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上诉于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