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冯少君,李贵瑞,黄平,第三人-陈力宇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平:本院受理原告冯少君诉被告李贵瑞、黄平、第三人陈力宇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