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邹万红,张从江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苏0591民初1450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从江:本院受理(2020)苏0591民初14508号原告邹万红诉被告张从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苏0591民初1450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