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马进, 贵州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马进: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月21日14:30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