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余庆文,赖海强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5281民初1083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赖海强:本院受理原告余庆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5281民初108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余庆文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4655.79元,减半收取计2327.9元,由原告余庆文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0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