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仕肖,王勇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勇(住渭南市华州区赤水镇候坊村铁农组):本院受理原告刘仕肖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3-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