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梁英,乐山分公司, 四川省亿城联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省亿城联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川1102民初6878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四川省亿城联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亿城联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川1102民初6878号原告梁英与被告四川省亿城联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亿城联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决解除原告与四川省亿城联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签订的《房屋室内装修合同》、《资产委托管理服务协议》;2、判令被告四川省亿城联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双倍返还原告定金12000元,返还原告装修款70000元;3、判令被告四川省亿城联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赔偿原告租金损失8400元;4、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举证期满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