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洪岩,廖和, 四川众合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川0113民初1896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四川众合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1)川0113民初1896号原告吴洪岩与被告廖和、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1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法庭(大弯街道新河路4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