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景辉,熊智勇, 郑州禾木晟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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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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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熊智勇(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郑州禾木晟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景辉与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10月27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临城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