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思琦,左涛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浙0106民初8303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左涛:本院受理(2021)浙0106民初8303号原告吴思琦与被告左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各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2月15日上午9:30在本院诉调中心法庭3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