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桂妹,许婷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5281民初190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许婷:本院受理原告张桂妹诉被告许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5281民初190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洪阳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