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罗佳,第三人-,葛健, 无锡科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无锡一鸣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苏0213民初5941号
案由
公司解散纠纷
公告人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内容
无锡一鸣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无锡科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葛健:本院受理的原告罗佳与被告无锡一鸣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及第三人无锡科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葛健公司解散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213民初59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1-1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