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代艳,宋强,杨向前, 江苏速正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214民初2092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江苏速正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代艳、宋强:本院受理杨向前与江苏速正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代艳、宋强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14民初20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