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强华,徐长江,姚海林,曹健,满政德,夏春宝,张凯, 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徐长江:申请人张强华因与被申请人姚海林、曹健、满政德、夏春宝、张凯、原审第三人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及你方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及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