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林春锋,程军科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苏0508民初898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程军科:本院受理(2021)苏0508民初8981号原告林春锋与被告程军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扫黑除恶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1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