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施贺伟,黄伟敏,李泽睿,黄海峰,覃靖康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伟敏、李泽睿、黄海峰、覃靖康:本院受理原告施贺伟与被告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因你们(黄伟敏,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李泽睿,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黄海峰、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覃靖康,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调解建议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广西法院阳光司法网启用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月25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坛洛人民法庭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