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祥,王刚,鲁智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06执恢1340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祥、王刚:本院在执行鲁智与王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法采取网络询价方式对王祥名下所有的北京市朝阳区清林东路2号院2号楼3层2单元301号、302号及案外人王刚名下所有的北京市朝阳区清林东路2号院2号楼3层2单元303号房屋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向司法网络询价平台名单库中的所有平台发出网络询价委托书,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询价结果为15030159.00元;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出具的询价结果为14154384.00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询价结果为16255914.00元。因无法获取您有效送达地址,特此依法向您公告送达(2021)川0106执恢1340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网络询价报告和执行裁定书(拍卖)。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若你未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提出异议,本院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以上财产。 |
刊登日期 |
2021-1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