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靖源, 双流区鸿祥酒水经营部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16民初6084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靖源(赵靖):本院受理原告双流区鸿祥酒水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116民初60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西航港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取判决书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