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古双琴, 成都云鼎物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16民初6807号 |
案由 |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古双琴:本院受理原告成都云鼎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川0116民初680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原告与被告你于2017年7月11日签订的《成都云鼎物流有限公司货运车辆挂靠合同》于2021年10月2日解除;被告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协助原告将川AK3123号车变更登记至被告你名下,过户费用由被告你负担;被告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支付2019年4月至2021年9月期间的管理费5800元及违约金100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40元,由原告负担125元,由被告你负担115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