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丽,朱文斌,钟诚,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余中心支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粤5281民初3213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钟诚:原告吴丽与被告朱文斌、钟诚、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余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一、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余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332240.37元;二、朱文斌、钟诚对两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5281民初3213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15日和31日内。并定于2022年2月17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