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杭州有赞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全日泰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萍乡市文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浙0106民初9467号 |
案由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萍乡市文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广州全日泰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与被告萍乡市文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有赞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106民初9467号民事判决书。萍乡市文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广州全日泰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广州全日泰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含合理费用)15000元、公告费56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682.5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