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施长金,蔡俊阳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粤1502执1908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广东省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施长金:本院立案执行的蔡俊阳与施长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以其他法定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1502执190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申报财产表、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本院责令你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同时申报收到执行通知书之前一年内的财产情况,并对你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