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媛媛,王周伟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周伟:本院受理黄媛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2年1月20日上午9:00在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