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成都市东方电力线路构件厂 ,营口恒吉油品化工有限公司 ,张掖市金芋农业种植有限公司 ,南京聚泉标准件有限公司 ,西宁鼎级商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民终14241号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营口恒吉油品化工有限公司、张掖市金芋农业种植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川01民终14241号南京聚泉标准件有限公司上诉成都市东方电力线路构件厂、你们、西宁鼎级商贸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东区金融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