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当事人 | 淮安港龙置业有限公司 ,天地合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喜临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告类型 | 其他 | 
| 案号 | (2021)苏0891民初3931号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公告人 |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内容 | 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喜临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地合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1)苏0891民初3931号原告淮安港龙置业有限公司诉你方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