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思锴,陈华丽,李毕,刘丽平,李秋影,李敏,林娟, 阳春市运生运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粤1781民初2966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华丽:本院受理原告黄思锴与你方、被告阳春市运生运输有限公司、李毕、刘丽平、李秋影、李敏、林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1781民初296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2月16日9时在阳春市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