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义乌银艺珠宝有限公司深圳市佐卡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浙01民初2428号
案由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公告人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义乌银艺珠宝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佐卡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义乌银艺珠宝有限公司、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其它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浙01民初2428号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须知、民事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2月28日上午9:00在本院第三十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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